老人开“老头乐”载人冲闸上高速逆行被撞身亡,律师:轿车司机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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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一段红色“老头乐”在四川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视频,引起关注。
九派新闻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获悉,74岁男子无证驾驶无牌“老头乐”,并搭载55岁女子,冲闯收费站道闸后,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与轿车相撞。“老头乐”上的2人死亡,两车受损。
有人为小轿车司机感到委屈,认为“老头乐”无视交通规则,强行闯卡,还无牌无证行驶
对于轿车司机自己造成的损失,一方面可以向“老头乐”方主张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向收费站一方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警方通报:“老头乐”无牌无证逆行驶入高速造2人死亡
据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通报,10月12日,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2公里+300米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12日8时许,杨某安(男,74岁)无证驾驶无牌低速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搭载韩某容(女,55 岁),由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蒲江东收费站冲闯道闸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雅安至成都方向左起第一车道内逆向行驶时,与杨某(男,30 岁)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杨某安、韩某容死亡,两车受损。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媒体报道,10月14日,四川交警部门证实,12日,这辆电动四轮车自成都的蒲江东收费站强行闯入,逆行十余分钟后发生了事故,造成电动四轮车内2人死亡。
“根据目前多方现场视频来看,此次事故中‘老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次,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该类车型,需要持有C1或C2类别的驾驶证。无证驾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杨某安”在收费站闯卡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其作出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轻其赔偿责任,并不能免除。收费站是守护行车安全的重要关卡,“老头乐”闯卡逆行上高速,收费站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此外,“老头乐”的厂家在此次事故中,不存在过错的行为,其不需要承担责任。目前,各地对“老头乐”的生产,上路使用,驾驶资质等管理方法不一,针对“老头乐”屡禁不止的现象,也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法律法规予以规制。
记者: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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