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康得新大幅下修2018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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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康得新大幅下修2018年度业绩预告
据上证报2019年1月30日报道:
上证报讯(记者 骆民)康得新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于三季报中预计2018年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较上年增加10%至30%,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72,182万元至321,669万元。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为:盈利39,590万元至59,3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至-76%。由于受到2018年四季度市场环境及融资环境影响,且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及企业全面自查过程中,考虑到或有不确定因素以及四季度经营业绩低于预期。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做出资产减值准备。
王虎律师点评:已连续七个跌停板,ST康得新的十一万投资者损失惨重,有投资者告知本律师现在已经是精神恍惚,处濒临崩溃的边缘。照这个形势发展下去,这个春节怎么过!虽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股市里风险自担。股市下跌,损失可以接受,但是,上市公司作假、糊弄股民,这样的下跌,股民不能接受!
王虎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不论是哪一家上市公司,也不论是不是名人,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王虎律师证券诉讼项目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股安网公布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安网页面下方“索赔征集”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维权索赔方式:百度搜索“股盾”,股盾:股民维权之盾!
王虎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作者: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王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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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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