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贷款合同》 暨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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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计划于2024年8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1、2024年10月19日玲珑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鉴于玲珑集团的股票增持业务需要,玲珑集团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项借款将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
2、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20日,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约4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为4000万元,其余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
2024年8月8日,公司接到玲珑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计划自2024年8月9日起(含当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现将本次增持计划截至2024年10月20日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实施进展:
(1)2024年10月19日玲珑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鉴于玲珑集团的股票增持业务需要,玲珑集团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项借款将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
(2)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20日,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约4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为4000万元,其余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
二、本次增持实施后持股变化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5,367,92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9.31%。
本次增持实施后,截至2024年10月20日,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7,487,32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9.46%。
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后续计划
玲珑集团将在约定期限内按照上述承诺继续推进股票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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